县人大召开《关于健全和落实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座谈会
4月11日,县人大召开《关于健全和落实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座谈会。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颜习林,副主任蔡辉、苟明强参加。
会议就《实施意见》总体要求、明确重大事项和重大决策的范围、完善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和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工作机制等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颜习林指出,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和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重大制度安排。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一府两院”要加深理解、提高认识,本着结合实际、便于操作、依法依规、逐步规范的原则,抓好意见的修改完善工作。
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县监委会、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统战部、县法制办、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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