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泸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颜习林,副主任蔡辉、杨怀清出席会议。副县长、公安局长宋军,县政协副主席尹朝勇,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意见,审议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事项,新任命人员现场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颜习林指出,十九大报告首提“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为人大工作打开了新的、更大的发展空间,对新时代各级人大行权履职工作制度化建设提出了新要求。
颜习林强调,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县人大常委会全体成员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鲜明坚定正确政治方向,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常委会2018年工作意见,着重发挥好人大监督职能,做好相关调研工作,有的放矢加强对支出预算和政策的审查监督,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并同时在重大决策、监督行权、代表工作、自身建设上探索新抓手,争创新业绩,不断开创新时代泸县人大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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