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副巡视员蒋美生率队到我县调研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实践情况
3月6日,国家土地督查成都局副巡视员蒋美生率队到我县调研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实践情况。县委书记薛学深,副县长杜作文陪同。
蒋美生一行先后来到喻寺镇谭坝村、玉蟾街道山河社区,对我县实施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情况进行了详细调研,并听取汇报。
汇报会上,薛学深向蒋美生一行详细介绍了泸县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实践情况。一在落实宅基地所有权上,支持集体主张,强调有权有责;二在保障宅基地资格权上,坚持集体认定,强调有保有止;三在放活宅基地使用权上,保证集体参与,强调有主有次。
蒋美生对泸县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实践工作情况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泸县领导高度重视,工作成效显著,同时希望泸县继续狠抓落实,稳步推进“三权分置”实践工作。
据悉,泸县结合城乡地籍信息整合试点,全面颁发宅基地使用权证,建立健全宅基地台账,清楚掌握了3.9万宗、3.2万亩闲置宅基地和4.6万栋闲置农房的基本情况。泸县紧扣“宅改”腾退“入市”指标、“入市”盘活“存量”资产、“征改”获得“入市”补充的内在联系,统筹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在宅基地的依法取得上,实行法定无偿、跨区有偿、节约有奖制度;在宅基地的有偿使用上,实行超占有偿使用制度;在宅基地的有偿退出上,实行房地残值补偿和多元安置保障制度,并允许腾退的节余建设用地指标有偿调剂或转化入市;在宅基地的用益物权上,探索了共建共享、房地置换、置产经营、抵押融资等途径;在宅基地的规范管理上,实行总量管控、底线保障、规划引领、村民自治、镇级监管、县级督导制度。现已盘活闲置宅基地1万余亩,部分闲置农房通过农民之间的自发交易或者通过出租、入股而获得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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