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市委副秘书长、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市接待办主任韦光永率队调研督导我县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情况,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杨双全及相关县级部门、乡镇主要负责同志陪同。
督导组听取了泸县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以及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工作情况的汇报。
韦光永对泸县贯彻落实实施细则和两个办法精神以及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充分肯定。同时指出,一是要认真审时度势,保持清醒头脑,进一步增强学习贯彻细则和办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要精准识别应对,准确把握底线,进一步实现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科学统一;三是要坚持问题导向,迅速整改提高,进一步落实工作质量上的高标准和规定执行上的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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