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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召开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业务培训会

来源:县国土局 苏永海 发布时间:2017-11-27 10:10:00 浏览次数: 【字体:

11月25日,我县召开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业务培训会。副县长杜作文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国土局、玉蟾街道、天兴镇、喻寺镇等镇和相关村领导干部及具体业务经办人员参加会议。

培训会上,杜作文指出了土地制度三项改革试点的背景、底线、原则、目的和改革内容。2015年3月,泸县承担了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2016年9月,在全县推开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改革要坚持的四条底线是土地的所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粮食生产能力不受影响。通过改革,要建立依法公平取得,节约集约用地,自愿有偿退出的农村宅基地使用和管理制度。健全程序规范,补偿合理,保障多元的农村土地征收制度。形成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为国家科学立法和修法提供依据。

通过泸县土地制度三项改革,实现宅基地公平使用,促进了相互监督规范管理,消除了一户多宅, 促进了新型村庄的形成,节约集约了土地,盘活了闭置资产,壮大了村集体经济,实现了宅基地的价值,增加了农民的收入,扩宽了村级发展的领域,形成了新的业态,促进了城乡发展,提高了城镇化,促进了现代农业的发展和“三产融合”, 提高了行政效能。

  通过改革,形成了“法定无偿,节约有奖,超占追偿,跨区有偿,退出补偿”的农村宅基地使用制度,回答宅基地怎么样取得,怎样有偿和补偿的问题;形成了“规划引领,总量管控,底线保障,有偿调剂,村民自治”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回答宅基地是怎样来进行管理的问题。

在改革中,要严格执行审批权下放的层级管理制度。即按属地管理,守土有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镇(街)政府在县政府的授权下,应当组建联合执法队伍,对辖区内的用地开展巡查和执法。县政府以国土执法队牵头,组建县级联合执法队伍,负责跨区域的,较大案件的处理和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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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 召开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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