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县委召开常委会专题学习《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县委书记薛学深,县委副书记、县长肖刚,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颜习林,县政协主席李镇,在家县领导张学彬、喻斌、张文杰、金林松、张国华、李盛春、杨双全、陈佳、赵斌、赵领出席会议。
会上,喻斌领学了《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薛学深指出,《办法》是继《全面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法实施条例》颁布后,党中央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出的又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对于从根本上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具有极其重要意义。
薛学深强调,一是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统计法及相关统计法律规章制度。了解统计弄虚作假的法律责任,提高实事求是、依法统计和遵守规范的法律意识,并结合工作实际贯彻落实;二是要扎实做好统计工作,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严格依照统计法律法规组织开展统计工作,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依法统计、科学统计,做好统计基础工作;三是要继续加大对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坚持对统计违法行为“零容忍”,加大对统计工作的督查力度,对统计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统筹抓好统计制度方法改革、统计队伍管理,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打下坚实基础,促进统计数据质量不断提升,真实反映泸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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