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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次会议

来源:县电子政务办1 发布时间:2017-05-23 19:24:23 浏览次数: 【字体:

5月23日,泸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颜习林、副主任蔡辉、杨开春、杨怀清、余冰出席会议,副县长叶仕良、县政协副主席尹朝勇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宗教事务管理条例》以及《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的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实施情况的报告。

颜习林指出,加大党的宗教政策的普及力度,各级宗教工作干部,要熟悉掌握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做到依法办事;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要知法懂法守法,自觉在党的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范围内依法开展宗教活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旅产业发展等与宗教事务相融合,按照“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处理宗教问题基本原则加强信教群众引导工作,采取切实措施遏制非法行为,科学调整合法宗教场所布局。

颜习林强调,必须始终坚持“土地所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粮食生产能力不受影响”四条底线;必须牢牢把握制度出经验,在改革过程中既立足于泸县实际,又大胆探索与泸县现状相近的南方丘陵地区土地改革经验,为全国土地制度改革提供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措施办法;必须完善改革试点制度梳理,借智借力,进一步修订和完善配套制度,形成条理化、系统化、理论化的制度体系,并在改革过程中有的放矢,设置议题,在实际工作中加以解决,为土地制度改革修法提供现实和理论依据。

会议还审议表决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事项。

泸县第 十六届人大 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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