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泸州市2017年煤矿安全警示教育暨煤矿安全工作现场会在我县召开。省安监局煤矿安全处处长田建文,省安监局煤矿安全处副调研员魏建军,川南煤监分局副处级监察专员黄新军,副市长何绍明,市政府副秘书长黄意奎,市安监局局长李华桂,县委副书记、县长肖刚在主席台就座。
县委常委、副县长张文杰,叙永县副县长申波,古蔺县副县长宋庆出席会议。
会上,与会人员观看了“7.5”事故的警示教育片;李华桂通报了今年我市煤矿事故及近期专家排查会诊、安全体检情况;黄新军通报了煤矿案件情况;田建文对我市煤矿安全工作做了专业指导;张文杰代表泸县政府作表态发言。
肖刚在致辞中指出,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近年来,泸县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一是持续完善安全监管体系。在重点行业监管部门单设或增挂安办,在乡镇探索建立片区安监执法中队;二是开展强化安全专项治理。扎实开展各类专项治理,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规范安全管理;三是加大安全执法力度。按照“履职到位、工作到位、处罚到位”要求,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加大违规行为处罚力度,努力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
何绍明指出,泸州市煤矿灾害种类齐全,灾害严重的矿井比例高,水文地质情况复杂,水患威胁极为严重;煤炭市场持续低迷,煤矿企业经营困难,部分煤矿面临安全投入严重不足的状况;煤矿管理人员多数不是专业院校毕业,没有经过专业学校系统的理论学习,理论水平偏低、治灾经验不足,大大增加了治灾难度。
何绍明强调,一是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煤矿企业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矿长要牢牢守住安全发展底线;要严格确保安全设施、设备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瓦斯抽放、水害治理必须到位,按照国家标准安设瓦斯、一氧化碳等气体传感器;要保证技术投入到位,广纳贤才,聘请技术过硬、经验丰富的技术管理人员,搭建专业齐全、管理科学的技术团队;要建立科学的考核奖惩机制,搭建健康的人才成长环境。对工作不负责、履职能力差的、明显不具备相关专业能力的,必须立即更换。二是要认真落实政府部门监管责任。要为监管人员配备相关检测、报警仪器和劳动防护用品,购买意外保险,提高防范和保障能力,加强井下安全风险辨识和逃生自救培训;要保障煤矿安全监管人员下井待遇,使煤矿安全监管人员扎根基层,积极工作;各产煤县负责对民营煤矿监管,产煤乡镇要做好对关闭矿井的盯守,防止关闭矿井死灰复燃;要进一步加大检查频率,加大处罚力度,公安、国土等部门要加强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三是要落实操作人员岗位责任。要针对每个岗位开展针对性的培训,选取经验丰富的老工人开展传帮带,将正确的安全操作知识和紧急避险方法传授给新工人;要加强警示提醒,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经常开展生动的警示教育,用身边的案例教育警示职工,不断强化安全意识;要加大处罚力度,一旦发现违章作业,要严格处罚,监管部门对煤矿企业重复出现的习惯性违章,要重罚。
市、县政府办、安监局、公安局,各煤矿企业业主代表、矿长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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