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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第四巡察组向海潮镇党委反馈巡察意见会召开

来源:海潮镇 发布时间:2025-07-30 15:38:00 浏览次数: 【字体:

按照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5年4月9日至6月11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海潮镇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7月28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海潮镇党委反馈巡察意见会召开。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枫到会指导。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纪委常委、县委巡察办主任黄照荣,县委第四巡察组组长刘栋梁参会,海潮镇党委书记向德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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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刘栋梁反馈巡察意见;黄照荣传达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有关巡视巡察工作精神,并提出整改工作要求;向德作表态发言。

会议指出,上轮巡察以来,海潮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取得了一定成绩。巡察期间,干部群众反映和巡察发现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到位;推动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措施乏力;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彻底等。提出了三点整改意见:一是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树牢忠诚担当奋发有为意识;二是切实履职尽责,抓实抓牢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细化责任措施,切实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落实。

黄照荣强调,海潮镇要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要严格整改销号,按要求提出销号申请;要注重标本兼治,贯彻落实县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综合运用巡察成果。

向德表示,海潮镇将提高站位,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动真碰硬,全力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抓好结合,以最扎实的成效推动海潮高质量发展

陈枫强调,海潮镇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整改决心;要夯实责任,明确任务,多措并举抓整改;要强化协作,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把巡察成果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动力。 

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及县委第四巡察组有关同志,海潮镇领导班子成员、村(社区)党组织相关负责同志、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县委第四巡察组 海潮镇 党委 反馈巡察意见会 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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