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信息公开>政务动态>基层动态>详细内容
归档时间:2024/2/27 12:33:21

县检察院检察长陈枫到海潮镇督导河长制工作

来源:海潮镇 蒋福林 县检察院 肖顺行 发布时间:2021-09-30 10:35:55 浏览次数: 【字体:

9月30日,县检察院检察长陈枫到海潮镇督导河长制工作。县检察院、县卫生健康局及海潮镇相关负责人陪同。

202110021031317432.jpg

陈枫一行先后来到胎河水库和海潮河堤防,实地了解了海潮河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改善等情况,现场听取了有关负责人关于近期海潮河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并就目前海潮河河长制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陈枫强调,河道治理是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纵使任务艰巨,也要坚定信心、脚踏实地去完成相关工作,时刻保持攻坚克难的决心。要严格落实河长制,坚持“标本兼治”,统筹兼顾,紧抓落实,强化主体责任,加强常态治理和日常管护,突出河道、入河排污口巡查,采取有效整改措施,改善水质和水生态环境,保障河道污染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县检察院 检察长 陈枫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