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玉蟾街道龙华村村民刘孝怀在自家房前发现一只灵动的野生动物 —“孔雀”,出于对动物保护警觉性,村民立即与村委会联系,在街道农林站协助下,将“孔雀”移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近段时间村委会一直在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事,看到这只“孔雀”,我就猜想会不会是保护动物,想通过相关部门核查,及时送它回家。”村民对记者说道。
如今,全市上下齐呼吁要保护野生动物,村民主动移交孔雀,助力“孔雀回家”,用实际行动履行“保护动物,人人有责”社会责任,引发市民点赞,呼吁社会群众向其学习。
据了解,我国孔雀有绿孔雀和蓝孔雀两种,绿孔雀属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严禁私自饲养、捕杀。蓝孔雀属非保护动物,可以饲养食用。但无论这只孔雀属于哪一类,咱们都不应该捕捉猎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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