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苟明强率队到太伏镇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督察。县生态环境局、太伏镇相关负责人参加。
督察组先后来到太伏镇众邦制药、场镇污水处理厂等地,对水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听取了相关人员就水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苟明强强调,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大《水污染防治法》的学习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群众生态环保意识;二是要强化环保日常治理,切实提高防范意识,加大企业排查整改和管网建设力度,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效;三是要严格落实河长制和河长巡查制度,加强监管力度,建立长效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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