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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全力推进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

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梁洁 陈春梅 发布时间:2024-12-16 15:59:10 浏览次数: 【字体:

今年以来,泸县全力推进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积极采取行刑衔接、通报约谈、以案为鉴等举措,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

“行刑”衔接 严肃追责问责

“作业人员周某未佩戴安全帽站在1.7m高的脚手架上,采用自下而上拆除方式,用铁锤敲击北面剩余墙体,墙体在缺少支撑的情况下,垮塌并打压周某。”今年4月,四川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泸县某学校艺术楼装修项目,作业人员在对104美术室卫生间墙体拆除过程中发生墙体坍塌,造成1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泸县迅速成立调查组,对事故原因和责任人员进行调查。在查明事故发生原因后,泸县应急局将有关责任人员处置移交给有关行业监管部门,并将责任人员及违法线索移交给当地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今年5月,泸县某防洪治理工程在拆除仰斜式挡墙支撑钢管和木模板时,发生一起倾覆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经调查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因未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施工、违规拆除仰斜式挡墙支撑钢管和模板、有关部门(单位)安全监督和管理不到位而导致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泸县应急管理局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并将责任人员及违法线索移交给当地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泸县坚持追责问责到位到人,实现问责一人、警醒一片,真正让问责机制“长牙带齿”。今年以来,全县调查处理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5起,共处罚款230万元,向县公安局移送涉嫌刑事案件线索2起3人,作出行政处罚企业4家7人,累计追责问责单位12个13人,切实推动“行刑”衔接,追责问责绝不含糊。

通报约谈 敲响责任警钟

“我们将深刻反思事故暴露出的深层次问题,动真碰硬推动问题整改到位,举一反三健全长效机制,确保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到位,彻底扭转被动局面……”这是泸县某企业负责人受约参加事故约谈时的检视发言。

今年9月,四川泸州某运输企业驾驶员陈某驾驶客运车辆行驶至泸县玉蟾街道玉蟾大道与明星街十字交叉路口时,与罗某驾驶的电动二轮车相撞,造成1人死亡。

为推动以案促改,事故发生后,县安办约谈该起事故的监管部门和企业主要负责人,通过摆事实、讲问题、明措施,刚性执行“四不放过”要求,压紧压实企业“关键少数”责任,切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通报约谈、敦促提醒、警示曝光是泸县推动事故“四不放过”责任落实的“组合拳”。今年以来,泸县通过制定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工作清单,建立事故调查处理全过程跟踪和工作落实情况通报机制,将“四不放过”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安全巡查和年终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严格信息公开和惩戒,通过权威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5起,及时开展风险事故整改及防范评估8次,敲响责任警钟。

以案为鉴 筑牢思想防线

“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企业隐患整改不积极……”在泸县第90次县长督办会上,150名来自镇街、部门、企事业单位的分管负责人、安办主任同上警示教育课,用身边的“活教材”做深做实警示教育,从思想上拉响警钟、上紧发条。

事故看似偶然,实则必然。去年9月,泸县嘉明镇某酒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窒息事故,造成2人死亡。警示视频还原了事发经过:封窖工李某甲对装满粮糟的窖池进行封窖时,不慎跌入窖池,李某乙在未进行通风和未佩戴有效防护用品的情况下盲目施救,导致窒息。

“曾经的身边人,如今成了案中人、片中人,既令人唏嘘,更令人警醒。”今年以来,泸县坚持把警示教育放到突出位置来抓,启动“百千万工程”,组建“应急管理宣讲团”将警示教育搬进企业车间、社区广场、学校课堂等场所,强化线上线下一体推进,分类分层、精准施教,形成强大震慑效应,推动警示教育入脑入心。

此外,泸县还针对动火动焊、有限空间、重大隐患等专项整治行动,定期制作《有限空间 无限风险》《“焊”卫安全》等系列警示教育片,剖析事故原因,警醒各方履职尽责,开展各类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会357场,制作有奖举报公益宣传视频5期,发动社会监督力量,受理举报案件6起,兑现奖励4.2万元,曝光违法违规行为5起,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筑牢思想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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