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的“国家宪法日”,在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县检察院副检察长万俊率队到泸州市电子机械学校开展“宪法进校园”活动,作为该校的“法治副校长”,万俊向同学们介绍了“国家宪法日”的由来、意义以及宪法的部分内容,并就同学们提出的相关法律问题,耐心细致逐个进行解答。
万俊邀请该校师生代表走进县检察院感受法律威严,增强宪法意识。师生们通过实地参观综合办案区、问答交流等形式,“零距离”体验“询问”与“讯问”,学习法律知识,极大提高了他们学习法律的兴趣。
最后,在县检察院初心讲堂,该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员额检察官彭艳以“心中有法,静待花开”为主题,围绕“正确认识青春期的感情”“青春期情感容易引发的犯罪”等方面内容,向参加活动的师生代表进行详细讲解,进一步促进同学们树立宪法意识、法律意识,做到以法为伴,正确处理青春期感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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