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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深化“河湖长制”推动“河湖长治”

来源:县水务局 彭小洪 李旺 发布时间:2024-10-31 16:38:42 浏览次数: 【字体:

近年来,泸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加强河湖保护管理和问题整治,水生态质量得到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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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明晰管护范围,夯实工作基础。印发20条县级河流《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落实任务分工,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完成全县13条流域面积50km2以上河流及132座水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并推动对纳入河湖名录管理的山区河道、流域面积50km2以下河流开展划定工作,完成盐水溪、瓦厂溪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李市河等4条河流正在划定中。

二是强化监管巡查,督促问题整改。县总河长、各县级河长多次亲自巡河、问河、督促问题整改,各级河长主动运用“蜀水智巡”小程序开展巡河工作。今年以来,县、镇、村“三级”河长累计巡河14300余次,及时整改问题43个,确保发现及时,整改到位,做到巡河必查河,查河必治河。

三是强化系统治理,改善河湖生态。常态化开展河湖“清四乱”,加强日常巡查和动态监管,完成上级反馈341个疑似问题遥感图斑复核工作。持续开展“四项行动”,投入330余万元,清理河道垃圾1900余吨,清淤、疏浚河道11公里。推进河湖管理联防联控,联合重庆市荣昌区、永川区、内江市隆昌市多次开展巡河行动,构建共管河道管理共商共治机制。

四是创新管护模式,引导全民参与。全域推广“解放模式”创建工作,完成创建“创新类”村22个、“复制类”村196个、“鼓励类”村73个。谭坝村、黄荆湾等6个村,围绕“机构制度完善、管护力量充实、群众参与度高、河湖管护成效明显、生态价值转换较好”目标,开展丰富多彩的河长制主题宣传活动,引导群众参加河湖管理,着力打造各具特色的管护模式。

泸县 深化 河湖长制 推动 河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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