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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探索“四个保障”,推进集体林权“三权分置”改革工作

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徐炳金 发布时间:2024-03-21 10:34:48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开集体林权“三权分置”暨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工作推进会,会议就《泸县集体林权“三权分置”改革实施办法(讨论稿)》进行研究和讨论,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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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切换线上平台,使流转监管有保障。将经营权流转交易通过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或省、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进行,解决原有“线下”交易矛盾大、纠纷多、维权困难等问题,实现林权交易市场化运作。

二是规范交易流程,使政策服务有保障。探索建立从流转申请、镇村审核、权属调查、资产评估、平台交易、合同签订、产权登记、抵押融资到二级市场的规范流转交易流程,明确各个环节具体办理机构,让林地经营权流转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三是融合入市改革,使产业发展有保障。探索集体林地经营权流转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深度融合机制,为林产品加工、森林旅游、林禽圈养等提供用地保障,促进林业三产融合发展。

四是完善确权登记,使合法权益有保障。以林地现状为依据,对权属清晰的林地做到“受理一宗、整合一宗、规范一宗、交易一宗”。现状发生变化的,应申请变更登记后再进行流转交易。经营权流转交易后按程序申请不动产变更登记,可作为抵押贷款权属依据,让流转受让方交易放心、经营安心、发展顺心。

泸县 探索 四个 保障 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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