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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创建“全国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工作通过交通运输部验收

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邓丽 发布时间:2024-01-10 15:16:09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拟对北京市通州区等56个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创建县作出通过验收决定的公示,经验收评定,北京市通州区、四川泸县等56个县(市、区)达创建要求,拟对上述县(市、区)作出通过验收的决定,并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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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公布第二批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创建县的通知》,确定了61个县(市、区)为第二批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创建县。截至2023年10月,示范创建期届满。按照《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经相关县级人民政府申请、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同意、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交通运输部组织开展了验收工作。

创建期间,泸县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在“统”字上下功夫,保障示范创建高效推进,不断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资金保障;在“实”字上添干劲,推动基础设施加快建设,不断完善全域路网,加快建设客运场站,持续强化养护管理。在“优”字上做文章,提升城乡客运服务水平,不断优化运营结构,提升惠民服务,打造品牌特色。在“融”字上求突破,促进城乡货运融合发展,持续构建三级物流体系,推行高效物流配送,培育物流龙头企业。在“智”字上谋发展,加快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打造智慧管理平台,强化公交运营监管,建设智通监控系统。基本构建“畅连城乡、融合高效”的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服务体系,群众出行更加便捷,城乡物流更加高效,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更加有力。

泸县 创建 全国 城乡 交通运输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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