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2023年以来,致公党泸县基层委员会与泸县人民检察院依托“检察+民主党派”党建共建机制,创新服务理念,依法能动履职,坚持惩治、监督、服务“三位一体”工作举措,全面推动安商会企稳就业,为泸县创建“两个健康”示范县贡献力量。
一是“能动履职+司法护航”,构筑法治化营商屏障。坚持依法打击假冒注册商标、专利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充分听取致公党泸县基层委员会的意见,出台《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和“两个健康”示范县创建十条措施》,加大对民营企业原始创新保护力度,凝聚致检力量,扎实推进知识产权保护。
二是“综合履职+完善监督”,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对涉企案件坚持“严管厚爱”,邀请致公党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听证会,主动接受民主监督。联合县工商联等单位组建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出台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促进企业依法依规经营。
三是“延伸履职+法治服务”,推进信息化营商模式。强化川渝致检协作,与重庆市荣昌区检察院联合签订《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检察协作协议》,建立组织联建、会议联动、调研联合、信息联享、诉求联办“五联”机制,协同服务保障两地民营企业健康、高质量发展。打造“同心圆·双保中心”服务工作站,组建专门团队,搭建法律服务全新阵地。利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置一站式检察法律服务窗口,畅通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业务“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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