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县检察院检察长陈枫率队到海潮镇督导“河长制”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县检察院、海潮镇相关负责人陪同。
陈枫一行先后来到海潮河和尖山村,实地查看“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通过入户走访了解脱贫户生活生产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尖山村及驻村工作队工作汇报。
陈枫强调,要压实责任,细化分工,对照目标,严格落实“河长制”工作各项要求;要充分认识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工作落实,增强工作主动性,全面抓好问题整改,强化动态监测帮扶,严格落实政策措施。要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常态化开展工作,畅通干群沟通联系渠道,及时了解群众生产生活情况。要加大入户走访排查、政策讲解、收支测算等力度,找准问题症结所在,坚决杜绝敷衍、应付虚假整改,全力提升群众满意度、认可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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