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泸县召开自然保护地2023年第四季度“林长制”工作联席会,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省、市自然保护文件精神,切实加强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各自然保护地属地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自然保护地运营管理机构分管领导及具体经办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市、县关于自然保护地管理建设的文件精神,深入解读《风景名胜区条例》《四川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对近期自然保护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安排部署当前重点工作。与会人员就对如何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机制体系建设、风景名胜区禁止修坟立碑管控、建设项目审核审批等工作进行交流发言,提出切实可行的管护措施办法,会上,还颁发泸县自然保护地管护站挂牌12块。
会议强调,一是要强化学习。各相关职能部门对自然保护地涉及的法律法规要认真学习,有效运用,以最严格的管护措施加强自然保护地的管理保护建设。二是要强化监管。全面把握政策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切实加强宣传、监管、检查,把上级各项保护举措落实到位。三是要强化协调。管理机构要与相关部门、镇(街道)加强沟通,强化协调,以自然保护地“林长制”为抓手,做好自然保护地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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