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到泸县督导建筑工地、玻璃和砖瓦行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县生态环境局、嘉明镇相关人员陪同。
督导组实地检查了泸州兴业玻璃有限公司,详细查看企业的在线监测设备运行情况、危废间存储情况和环评手续和应急预案等资料,并详细了解重污染应急响应措施落实等情况,要求企业切实运行好污染治理设施,及时更换排污许可。
督导组要求,要认清严峻形势,切实增强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对工地扬尘、臭氧污染防控和挥发性有机物等的治理,持续提高优良天数比例,推进大气生态环境质量有效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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