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高效推进泸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连日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人员对食品生产加工领域规模以上生产企业创城点位进行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按照《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明查打分表》《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要点表》对食品生产者资质、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从业人员管理、信息记录和追溯、食品安全事故处置以及过程监督、管理制度、过程控制、产品追溯、诚信文化、主体责任落实等内容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及整改时限要求,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后续,执法检查人员将对问题“回头看”,强化监督检查效果。
下一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结合创建标准和工作实际,对标对表深入现场指导,规范食品生产企业、餐饮服务单位、农贸市场、食品超市、学校食堂、保健食品经营单位等重点点位,以点带面,连线成片,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增强我县食品安全治理能力,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添砖加瓦,确保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顺利验收。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