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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分区分类+基础自选 推动镇街赋权增能

来源:县委编办 代凤伟 发布时间:2022-10-14 14:21:03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日,泸县人民政府正式印发《泸县赋予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第二批)》,共有赋权事项114项,均为行政处罚事项;涉及县级主管部门7个,包括:县交通运输局7项,县农业农村局35项,县水务局17项,县文化广电旅游局8项,县应急局4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6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7项,划分为基础事项清单(25项)和特色自选事项(89项)。

本次赋权工作按照“分区分类”原则,结合泸州市“一体两翼”发展战略、泸县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片区划分和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工作要求,将20个镇(街道)划分为六大经济片区,各片区按中心镇(街道)、副中心镇、其他乡镇分类,共划分中心镇(街道)6个、副中心镇2个、其他乡镇12个。

20个镇(街道)按照“基础+自选”的原则,根据各镇(街道)资源禀赋、功能定位、基础条件等,选择分阶段承接赋权事项。其中:6个中心镇(街道)作为本片区发展“引领者”,赋权事项(97项)全部在第一阶段承接;2个副中心镇作为本片区发展“助力者”,在基础必选事项外,最大范围选择第一阶段承接赋权事项;12个其他乡镇作为本片区发展“补充者”,在基础必选事项外,更多考虑片区发展定位和承接能力选择第一阶段承接事项,形成60-97项不等承接事项清单,如:云龙新型城镇化发展片区的奇峰镇、得胜镇均将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7项纳入第一阶段承接;喻寺优质粮油种养循环片区的方洞镇、嘉明镇均将县农业农村局35项纳入第一阶段承接。综合比较,第一阶段中心镇平均承接97项,副中心镇平均承接93项,其他乡镇平均承接72项。

下步,泸县将着力在健全县镇(街道)协调机制、强化业务培训、明晰县镇(街道)权责关系等方面开展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达到精准放权赋权、高效承接运行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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