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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时间:2024/2/27 12:33:21

“人大+政协+检察”凝聚监督合力,县检察院为公益护航

来源:县检察院 卢棋 发布时间:2022-04-24 15:35:32 浏览次数: 【字体:

日前,县检察院分别同县人大、县政协会签了《关于加强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衔接与转化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加强政协提案、建议与检察建议衔接与转化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两个《办法》)。

两个《办法》从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同检察建议的相互转化,检察监督同人大、政协监督的协同合作,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和检察建议的跟进落实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两个《办法》规定,县人大、县政协收到的代表建议、意见、委员议案提案等可能涉及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及时抄送县检察院。县检察院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对涉及民生保障、大局发展、生态保护、基层社会治理等重要情形的,及时报送县人大、县政协。

两个《办法》规定,县检察院积极融入县人大“人大代表专业小组”及县政协“有事来协商”工作体系。聚焦社会关注的大气、水污染防治,生态修复,国土资源保护等重点内容,努力办理一批高质量检察监督案件,推动解决一批民生民利、行业治理难题,纵深推进社会综合治理。

两个《办法》规定,对检察建议和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共同推动的事项,行政机关落实不力,或有其他应予跟进监督情形的,县检察院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县人大可依法组织专项监督视察或质询,县政协可以开展民主监督,确保转化成果落地落实,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

两个《办法》的制定是泸县检察院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有益探索。接下来,该院将以两个《办法》为抓手,进一步密切与人大、政协的沟通和联系,通过代表建议、委员提案与检察建议的“双向衔接转化”,推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向纵深发展,同社会各界一起,全力维护好公共利益,维护好社会公平正义。


人大 政协 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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