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泸县对县本级行政权力事项进行清理核实,同步开展动态调整工作,按照“权责一致”、“两单合一”的要求,编制印发《泸县县本级行政权力清单目录(2021年本)》和《泸县县本级行政权力权责清单(2021年本)》,并制作《一图读懂<泸县县本级行政权力清单目录和权责清单(2021年本)政策解读>》,在泸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开。
对照省、市清单,县本级共保留行政权力事项5578项,涉及县级部门(单位)36个。其中,行政许可261项,行政处罚4396项、行政检查279项、行政强制163项、行政奖励108项、行政确认50项、行政征收62项、行政裁决8项、行政给付26项、其他行政权力225项。除税务局事项外,均已对应《清单目录》逐项编制权责清单。
下一步,县级各有关部门将以行政权力清单目录为基础,明确各个环节的承办机构、办理要求、办理时限等,科学合理设置廉政风险防控点及监察点,提高行政权力运行规范化水平。县委编办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部门职责调整变化情况以及省政府行政权力事项调整情况,按照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的规定程序,实行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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