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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时间:2024/2/27 12:33:21

泸县˙江阳区联合开展禁渔执法巡查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余翔 付东强 发布时间:2021-08-20 17:31:57 浏览次数: 【字体:

8月19日,江阳区农业农村局,泸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海潮镇对沱江海潮至通滩段开展联合禁渔执法、水域生态污染以及环境等进行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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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查途中,执法人员对违法垂钓的行为进行执法,依法暂扣了禁钓渔具36支,规范钓鱼人30人,并现场开展了禁渔法规、垂钓管理办法等知识宣传。

据悉,我县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常年禁捕,禁捕范围内的水生生物保护区已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水生生物保护区以外的禁捕区域自2021年1月1日0时至2030年12月31日24时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期间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我县辖区内长江干流和濑溪河干流全段全年禁止垂钓。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我县辖区内沱江干流及其一级支流海潮河、怀安河,长江一级支流龙溪河、大鹿溪河,濑溪河一级支流泥溪、马溪河、九曲河、小鹿溪、盐水溪、仁和溪,及其他天然溪河水域禁止垂钓。

泸县 江阳区 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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