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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全力追缴冒领养老金 确保社保基金“颗粒归仓”

来源: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李莉 发布时间:2020-10-23 10:42:15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强化社保基金监管,我县采取积极措施,扎实开展死亡冒领和重复领取待遇的追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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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核实冒领对象,建立追缴台账。根据省级筛查比对数据,精确把握冒领人员、冒领月数、冒领金额等信息,及时下发乡镇进行详细调查核实。建立需追缴人员明细台账,详细记录参保人死亡冒领、重复领取的时间段及金额,掌握每人情况,实行销号制度,追回一人销号一人。

二是进村入户追缴,多方协调办理。深入死亡冒领、重复领取养老金对象家中,进行社保政策宣传、耐心劝导,以情感人,以法警人,要求限期退缴死亡冒领、重复领取的养老金。针对部分参保人员死亡后存折有余额,但银行卡被销毁或家属不知道密码等情况,积极与银行机构沟通协调,协助家属办理相关手续并取出余额,减轻家属退款压力。

三是加强数据筛查,建立长效机制。加强重复参保、重复领取待遇筛查工作,在省级平台定期比对数据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民政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动,实现信息及时汇集与完整准确。加大对镇(街道)、村(社区)两级考核力度,严格执行“死亡零报告制度”,做到死亡信息及时申报,对于恶意冒领人员“零容忍”,县、镇两级常态化开展冒领追收工作,确保基金颗粒归仓。

截至目前,我县共追回死亡人员冒领城乡居民养老金197人,涉及金额12.11万元;重复享受养老金待遇98人,涉及金额11.7万元。

泸县 全力 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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