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少疫病传染风险,保障广大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泸县医保局开通多条“绿色通道”,切实做好医保各项民生工作,为群众权益保驾护航。
一是延长参保缴费时间。将原定的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截止时间从2020年2月29日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城镇职工医保个体缴费截止时间延长到3月31日,新生儿独立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时间从出生之日起90日以内延长至180日以内,延长期视疫情防控情况适时调整。
二是延长业务经办时限。参保人员因疫情原因现金垫付的符合医保规定的2019年医疗费用,申报时限从2020年3月31日延长到6月30日;2020年上半年一类门诊特殊病申报时间推迟到5月,认定符合者待遇开始享受为2020年5月,保证不因延迟而影响患者的医保待遇。
三是调整I类门诊待遇。支持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患者经诊治医院医生评估后,将处方用药量由原来的1个月放宽至3个月,同时对I类门诊特殊疾病待遇临时予以调整,由統筹基金按月限额支付调整为可预支下两个月的I类门诊特殊疾病待遇,即2020年2月可享受2020年2-4月的待遇。
四是推行业务“不见面”办理。及时调整服务方式,简化办事流程,大力推行“无接触”办事模式。充分发挥“互联网+医保”作用,主动公开医保业务咨询电话,引导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尽量通过网上办理、预约办理相关业务,通过传真、快递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材料。截至目前,共接收电话咨询578人,网上办理2250件,电话办理165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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