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县检察院,对濑溪河玉蟾街道段水域开展2020年春季禁渔巡查。
巡查现场,工作人员向游钓人员宣讲了禁渔法规政策,并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巡查共劝离游钓人员30多人次,清理豪钩5副,发竿15根。
据悉,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其中包括长江、沱江、濑溪河、龙溪河、赤水河)自2020年1月1日0时起为常年禁渔区,实行全面禁渔,2020年我市境内其它天然水域禁渔期为3月1日至6月30日24时,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禁渔区和禁渔期的制度,做到禁渔区、禁渔期不垂钓和捕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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