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从省供销社传来喜讯,泸县供销社被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表彰为“全省供销社系统先进集体”,这是泸县供销社继2007年12月和2013年3月荣获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表彰的“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集体”以来,连续三届(每五年评比表彰一次)获得此殊荣。
近年来,泸县供销社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市供销社的指导下,全面落实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发展要求,紧紧围绕“三农”工作大局,抢抓机遇,主动作为,扎实开展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加强新型基层供销社建设,加快社有企业发展,深入推进“新网工程”和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产品流通体系、农村电子商务、城乡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和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探索形成的 “政府推动、商务主管、供销主抓、部门配合、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农村电商泸县模式和“供销合作社+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新型基层供销社的 “三社融合”模式,得到了全国供销总社和省市供销社的充分肯定并得以推广,已发展成为全省县级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排头兵”。
同时获表彰的还有:泸县太伏镇供销合作社理事会主任李文宇荣获“全省供销社系统劳动模范”称号,泸县供销社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李静荣获“全省供销社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
面对荣誉,泸县供销社系统干部职工不骄不躁,站位新时代,改革再出发,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继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提升为农服务能力,创新服务方式,服务乡村振兴,为泸县供销合作事业发展再做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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