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医疗保险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医疗保险基金、医疗救助基金安全,结合工作中定点医疗机构针对特殊群体(精准扶贫和民政救助对象)的“私拉乱接”等问题,我县对特殊群体的就医进行了规范。
精准扶贫患者和民政对象原则上选择辖区内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确因病情需要或属急诊、重特大疾病的患者严格按照“分级诊疗”进行转诊转院;定点医疗机构按照相关要求申报备案并上传医保局;未备案或逾期上传申报、未经申报许可收治辖区外民政对象等,医保基金和医疗救助基金不予支付。
截止10月,全县共拒付不规范就医37人次,追回医保基金51149.89元,有效遏制了部分医疗机构“私拉乱接”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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