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泸县召开2019年镇(街)财政工作会,县财政局相关负责人,各镇(街)财政所长、会计参会。
会议传达了中央、省、市关于“三保”工作的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县“三保”工作和乡镇财政运行管理相关工作。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到“三保”支出的重要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好主体责任;要合理安排支出预算,优先足额保障“三保”支出;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除正常刚性运转外,按照不低于10%的幅度压减一般性支出;要加强日常监控,在全县组织开展“三保”支出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对债务风险高、暂付款规模大的镇(街)将进行重点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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