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打击毒品犯罪,加强远离毒品、珍爱生命的宣传教育警示。6月21日,泸县巡回法庭进驻校园,在泸州建校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贩卖毒品案件,当庭宣判被告人张某刚犯贩卖毒品罪。县建筑职业中专学校共计200余名师生现场近距离观摩了本起贩卖毒品案的审理过程。
2018年10月上旬至11月上旬期间,被告人张某刚先后七次向三名不同人员贩卖麻黄素以及吸毒辅料。本案提起公诉时,被告人张某刚对检察院指控的事实矢口否认,为将案件事实查明在庭审,将证据固定在庭审,泸县人民法院不仅组织控辩双方召开庭前会议,同时在庭审时详细查明每一笔贩毒事实,通过提取被告人张某某手机数据,固定电子物证,在庭审中展示微信聊天记录、交易记录,买卖毒品过程参与人员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形成证据锁链,让被告人张某某无法掩盖罪行。法庭认定张某刚犯贩卖毒品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泸县人民检察院的指控成立,并采纳了公诉人的量刑建议,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刚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其间,公诉人在公诉意见中适时地对旁听师生进行禁毒教育和法制教育,以被告人的亲身经历,向师生们展示了毒品是如何将一个正常人逐渐拖入违法犯罪的深渊,告诫师生远离毒品,珍爱生命。庭审结束后,检察官与法官在校园中设置了禁毒宣传展台进行禁毒知识宣讲,放置了禁毒教育展板,多次与师生进行了互动交流。同学们接受到检察官、法官近距离的禁毒教育,深刻认识到了毒品的危害。“庭审观摩+现场教育+禁毒宣讲” 的宣传模式获得了师生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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