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泸县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县2019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泸县委办〔2019〕23号)文件精神,泸县残联多举措开展2019年残疾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明确治理内容。制发了《泸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泸县2019年残疾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治理内容。
二是明确治理时间。明确要求在2019年6月底前对我县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财政补贴资金全部通过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确保享受对象持卡率达100%。
三是明确治理纪律。即凡是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未明确要求的各类证明、留痕事项一律取消,未经县委、县政府批准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一律不得开展。
四是明确治理督查。成立工作小组对全县20个镇(街道)实行分片督查,着力解决向基层推卸责任,只审批不管理、只拨款不监督,该发现问题未发现、发现问题线索不报告不移送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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