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中午,4只憨态可掬的猫头鹰幼崽被送往龙马潭区动物园,从此结束了野外漂泊之旅。
5月5日上午,县自然资源局林业部门接到云锦镇派出所电话报告,有群众发现4只疑似猫头鹰幼崽,已暂时安置在派出所内,请求帮助进一步妥善安置。
接到电话后,林业部门立即赶往云锦镇了解情况,确认这4只小动物确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工作人员仔细对这4只小猫头鹰进行了检查,发现均无受伤痕迹,猜测可能是由于其年幼捕食技能尚不成熟,肚子太饿导致体力不支飞不起来。为了照顾好这些小家伙,工作人员查询它的饮食、饮水习性,并给它投食了一些小鱼小虾,及时喂水。
猫头鹰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为了给四只小猫头鹰找一个“新家”,林业部门与龙马潭区动物园联系好送养事宜后,迅速将4只猫头鹰幼崽送到了龙马潭区动物园进行安置。动物园承诺会先饲养一段时间,待其能自行觅食后便将其放归大自然。此前,我县还陆续发现并救助过受伤的白狐、孔雀等野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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