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县森林公安局民警会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野保股工作人员救助了一只蓝孔雀,并送到野生动物保护和救助站进行进一步观察救助。
此前,家住泸县县城某小区的余先生发现自家后花园里有一只体形较大的“野鸡”,与自家的鸡在争食,仔细一看,这个“大家伙”竟然是难得一见的蓝孔雀。余先生具有较强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担心就地放飞孔雀会受伤害,为使孔雀得到妥善安置,余先生主动与县森林公安局取得联系,并将孔雀移交给县森林公安局。这只孔雀高约70厘米,身长1米左右,身上是灰褐色羽毛,颈部是蓝绿色鳞状羽毛,头顶还有一簇美丽的冠羽,初步确认为蓝孔雀未成年体。目前这只孔雀身体状况良好。为了更好保护好这只孔雀,县森林公安局民警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野保股工作人员一同将这只孔雀送到泸州市龙马潭区野生动物保护和救助站进行进一步观察救助。
近年来,由于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不断加大,广大群众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明显增强,主动救助和移送野生动物的群众不断增多,形成了全社会共同爱护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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