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处置工作,根据《泸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管理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3月底至4月12日,县卫生监督执法大队完成了对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民营医院和门诊部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处置专项检查。
本次专项检查共分为6个组,共出动车辆16车次,派出卫生监督执法人员32人次,共检查县级医疗单位5家、疾控机构1家、镇(中心)卫生院19家、民营医院33家,门诊部4家。各乡镇卫生协管员对辖区内的900余家村卫生室、100余家个体诊所开展了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医疗机构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台账登记、资料保存等制度落实情况;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暂存、消毒、集中处置等环节工作开展情况;医疗废物是否按要求置于专用包装袋或容器;未被污染的一次性输液瓶(袋)是否交有合法资质的回收公司进行回收等内容。检查中发现部分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处置不规范,部分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存在自行处置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等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当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存在问题的医疗机构限期进行改正,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我县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处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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