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县检察院联合县妇联开展“以案说法,维护妇女权益”主题活动。泸县各镇、村妇联维权干部等共120余人应邀旁听了被告人武某某、陈某某涉嫌故意杀人案庭审现场。
该案是一起典型的由家暴所引发的恶逆变案件,被告人武某某、陈某某长期遭受被害人傅某某家暴,最终对傅某某实施了故意杀人行为。庭审中,公诉人通过充分举证证实二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并结合全案情节和《反家暴法》的相关规定,教育旁听群众重视家暴问题,勇于维权、依法维权。
在随后的座谈会上,泸县检察院与泸县妇联共同签署了《泸县人民检察院 泸县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妇女维权相关工作的实施意见》,旨在充分发挥县检察院和县妇联联合开展妇女维权工作的协助优势,切实保护妇女合法权益,有效预防和惩治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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