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强制性产品认证生产企业的主体责任,2月20日,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邓玲率队到泸县检查强制性产品认证生产企业。县市场质量监管局相关负责同志陪同。
检查组一行采取查阅资料及现场查看等方式,对企业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企业外购的关键零部件(原材料)的进货台账、生产过程检验记录、成品的检验记录及销售台账等进行了查阅;现场查看了生产企业的厂房、库房、检测室以及强制性产品生产的原材料、设备及生产流程。
检查组指出,强制性产品认证生产企业应该严格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来组织生产,确保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及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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