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县检察院召开党组会,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胜春出席并主持会议。
会议认为,《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需要,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全面落实新要求。
张胜春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政治责任;要认真抓好学习宣传,把学习《条例》作为党员干部的必修课,纳入“三会一课”重要学习内容,将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要做好贯彻落实和日常监督管理,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营造和发展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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