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我县召开医疗机构药房(药品储存存放区域)规范化管理工作会议。县卫计局、县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各镇(街道)食药监所负责人,各公立医疗卫生计生单位、民营医院、综合门诊部主要负责人、具体经办人参会。
会上,县食药监局就《泸州市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管理验收标准(试行)》开展培训。
会议强调,要抓好宣传动员。增强法律意识、质量意识和实施《验收标准》的重要性和自觉性。要开展自查整改。完善各项药房管理制度,强化硬件设施管理,对照标准自查整改。要严格检查验收。分三个阶段,至2020年10月完成对全县所有医疗机构现场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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