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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宣判首例拒执罪案件

来源:县法院 李姣燕 发布时间:2018-05-16 18:20:00 浏览次数: 【字体:

5月15日,随着法槌一声敲响,被告人肖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一案在县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宣判,县法院院长谢杰主审此案。此次庭审特邀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及新闻媒体旁听,并以微博图文、户外LED显示屏以及中国庭审公开网视频直播庭审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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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市中院依法判决肖某偿还相关欠款并支付利息,该判决生效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肖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肖某既不履行判决内容,又不依令申报财产,致使案件不能执行。

经法庭审理查明,充分证实肖某具有偿债履行能力,但其公然藐视法律,拒不执行生效判决,无视法律威严,情节严重,肖某当庭自愿认罪、悔罪,并表示愿意尽快偿还债务,履行生效判决。综合全案情节和被告人认罪、悔罪态度,被告人肖某因犯拒不执行判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据悉,这是县法院在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期间判决的首起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罪案件,为显示人民法院亮剑“老赖”的决心,起到警示“老赖”,督促其依法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等所确定的义务,又借此向广大社会群众开展以案释法,引导大家自觉履行义务、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敬畏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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