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过后,泸县非煤矿山企业陆续提交复工复产申请。为防止企业因存在相关手续不完善、忽视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等问题盲目组织生产而引发安全事故,2月27日,县安监、经信、公安、国土、住建、水务、农林、环保及企业属地镇政府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安全监管联合验收组分别对3家非煤露天矿山企业开展了复工复产验收工作。
联合验收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行使职责,严格按照复产验收标准,分别对各企业的现场、软件、人员管理等项目进行检查。按照要求,企业相关手续完善且现场无违反规定的,验收人员通过在验收表中签字同意企业复工复产,若企业存在达不到复产要求的事项,验收人员现场与企业交换了意见并提出了整改要求,待企业达到整改要求后再签字同意复工复产。
各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共同加强对复产企业的联动监管,强化企业主要设备设施、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安全检查,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本年度非煤矿山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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