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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地税局开征水资源税

来源:县地税局 殷锐 发布时间:2018-01-12 11:31:00 浏览次数: 【字体:

日前,县地税局成功征收第一笔水资源税,开票单位为泸县流滩坝水力发电有限公司,按照发电量30239540度乘以适用税率0.005计算水资源税151197.7元。首次征收标志着水资源费改税成功平稳过渡,征收工作取得阶段性胜利。

前期准备阶段,县地税局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水资源税开征工作。一是做好培训。组织业务股室对涉及水资源税管理人员进行专岗培训,由专人对纳税人进行税收政策解释、纳税申报辅导、办税流程引导,确保纳税人高效快捷的进行申报缴税。二是搞好宣传。各税务所通过电话、税企QQ群、微信群等线上方式进行水资源政策宣传,征收岗位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等线下方式对水资源税进行宣传引导,为水资源税的顺利开征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正式征收开始,县地税局办税大厅设置绿色通道专岗进行水资源税税款征收,确保征收人员熟练掌握水资源税征收业务,减少纳税人等待时间,提高办税效率和纳税人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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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局 开征 水资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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