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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检察院举行国家宪法日宣誓仪式

来源:县检察院 陈勇 发布时间:2017-12-01 18: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迎接我国第四个“12.4”国家宪法日暨法制宣传日,12月1日,县检察院组织干警开展宪法日宣誓主题宣传活动和党员重温入党誓词活动。

上午,在检察长张胜春的带领下,全体干警身着检察制服、胸佩检徽,在党组书记、检察长张胜春的带领下,举起右拳面向宪法庄严宣誓面向国旗许下庄严承诺,表达对宪法的忠诚和对检察职业操守的敬畏。随后,全体党员面向党旗,再一次重温了入党誓词。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我国将每年的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泸县检察院举行宪法日宣誓活动,旨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进一步提升检察官依法履职的责任感和荣誉感。通过向宪法宣誓有利于彰显宪法权威,增强我院干警的宪法观念,激励全体干警忠于和维护宪法,也有利于在全社会增强宪法意识、树立宪法权威。

参加活动的干警们纷纷表示,通过宣誓活动,进一步增强了自己的宪法和法律意识,进一步提升自己依法履职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努力践行自己的誓言,为建设法治国家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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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检察院 举行 国家宪法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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