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奇峰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及各级规定要求,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泸县人民政府网站(www.luxian.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奇峰镇党建办联系。地址:泸县奇峰镇永安社区商贸一街一段58号;邮编:646104;联系电话:0830-8992002。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奇峰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要求的通知》要求,并将各级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立足我镇实际,不断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走深走实。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奇峰镇重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全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260条(不含政务服务、企业信用、集体土地征收、投资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专业平台发布的数据)。从公开内容来看,重点围绕乡村振兴、安全生产、民心守护、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等重点领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公开渠道来看,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32条,占比10%;开设政务微信1个,公开信息201条、占比16%;通过报刊、电视、广播、政务服务场所等传统公开载体公开信息927条,占比74%。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上年未转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无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奇峰镇注重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保密制度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健全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县政府网站、泸州市信息公开监管平台以及“魅力奇峰”微信公众号为主要载体,线下以镇、村政务公开栏、公示栏为主要依托,及时对有关信息进行公开,同时充分运用当家人微信群、横幅、标语等途径对各类政策进行宣传,确保社会群众能准确知晓和获取有效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奇峰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的监督和审核,对需要公开的内容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开展,为群众做好服务,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认识还不够到位。少数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重视,工作上不够积极主动。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缺乏亮点,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持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服务群众的重要抓手,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力度,定期开展业务培训,不断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和内容。拓宽微信公众号发布范围,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深度和广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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