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毗卢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及各级规定要求,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泸县人民政府网站(www.luxian.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泸县毗卢镇党建办联系。地址:毗卢镇政府街1号;邮编:646106;联系电话:0830-8896311。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毗卢镇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和部署,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推动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深化改革、创新监管方式,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信息发布情况。2024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521条(不含政务服务、企业信用、集体土地征收、投资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专业平台发布的数据)。从公开渠道来看,政府网站公开信息90条,占比17%;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303条、占比58%;通过报刊、电视、广播、政务服务场所等传统公开载体公开信息128条,占比25%。从公开内容来看,内容占比较高的为乡村振兴55条,安全生产35条,防灾减灾18条,应急管理18条,污染防治15条。
2.回应关切情况。2024年,办理书记县长信箱或领导信箱(网上信访)7件、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件207件、人大代表建议和答复9件、政协提案5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镇未新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进入行政复议程序和行政诉讼程序均为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镇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由党建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网站和新媒体管理,及时登载各类信息、更新各版块内容,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制度,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搭建“线上”“线下”信息公开平台,线上以“毗卢镇人民政府”公众号为主要载体,线下以镇、村政务公开栏、公示栏为依托,及时对有关信息进行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
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日常监测,围绕社会重点领域和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领域,按时发布相关信息,及时回应民众关切。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公开领导班子信息(包括姓名、职务和分管工作)及监督举报方式。全年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06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3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内容不丰富全面,大部分为日常工作动态;二是政府信息公开面不够广、更新不及时。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要点中明确的各重点领域的公开任务,以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心的内容为重点,丰富公开内容,不断提高公开信息的全面性,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建立相关机制,针对公开不及时、不充分情况进行考核,加强监督管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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