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奇峰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及各级规定要求,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泸县人民政府网站(www.luxian.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泸县奇峰镇党建办联系。地址:泸县奇峰镇永安社区商贸一街一段58号;邮编:646104;联系电话:0830-899200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奇峰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中心工作,结合奇峰镇工作实际,深化基层政务公开,加强平台载体建设,强化机制保障,实现通过政务公开促落实、强监管的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镇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协调工作机制,先后2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调度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围绕乡村振兴、农业生产、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11条(不含政务服务、企业信用、集体土地征收、投资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专业平台发布的数据)。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58条,占比12%;开设政务微信1个,公开信息198条、占比15.1%;通过报刊、电视、广播、政务服务场所等传统公开载体公开信息955条,占比72.9%。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上年未转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无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日常工作中,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收集、审查、处理机制。所有公开信息由党建办主动收集,各业务部门、村(社区)按要求上报。二是党建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及保密审查的要求,凡是需公开的政府信息,由党建办公室按照“三审三校”要求,对公开的信息进行登记审查,经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核签发。
(四)平台建设情况。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线上以“魅力奇峰”微信公众号为主要载体,线下以镇、村政务公开栏、公示栏为主要依托,及时对有关信息进行公开,确保社会群众能准确知晓和获取有效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围绕社会重点领域和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领域,按时发布相关信息,及时回应民众关切。我镇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公开领导班子信息(包括姓名、职务和分管工作)及监督举报方式。全年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2023年度,我镇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有序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时效性有待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待进一步拓展。
改进措施:我镇加大力量投入,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一是及时公开群众关切内容,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时效性;二是聚焦“热点”“难点”“堵点”问题,广泛征询意见建议,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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