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嘉明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及各级规定要求,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泸县人民政府网站(www.luxian.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泸县嘉明镇党建办联系。地址:泸县嘉明镇人民政府;邮编:646128;联系电话0830—82873207。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嘉明镇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全省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认真贯彻落实市、县政府工作安排,不断创新工作举措,走深走实网上群众路线,规范管理政务新媒体,促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深度融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信息发布情况。2023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675条(不含政务服务、企业信用、集体土地征收、投资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专业平台发布的数据)。
从公开渠道来看,政府网站公开信息67条,占比9.9%;政务微信公开信息281条、占比41.6%;通过报刊、电视、广播、政务服务场所等传统公开载体公开信息327条,占比48.5%。
从公开内容来看,根据全镇工作重点,公开乡村振兴类信息214条,教育类信息48条,医疗卫生类信息49条,社会保障类信息123条,就业创业类信息23条,环境保护类信息59条,应急管理类信息32条,安全生产类信息77条,优化营商环境类信息48条,其他领域信息2条。
2.回应关切情况。2023年,办理书记县长信箱或领导信箱(网上信访)2件、12345政务服务热线172件、人大代表建议18件、政协提案6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健全依申请公开机制,完善简化依申请公开流程,将依申请公开延伸到政务服务场所。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进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程序均为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全方位加强政务新媒体领域阵地建设管理,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以政务新媒体为主,结合传统公开渠道,不断完善信息发布、互动交流等功能,打造反应迅速、功能齐全的政务新媒体。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监督责任,及时纠正错误,扎实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全年不定期开展常态化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政务公开队伍专业能力还需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内容形式需要进一步拓宽;三是政务公开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针对这些问题,我镇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持续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深入推进专题培训,促进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提升政务公开队伍专业能力和水平;二是依托政务新媒体,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信息质量,满足各方面、各层次群众的需要;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升广大群众参与和监督的意识,满足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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