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石桥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及各级规定要求,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泸县人民政府网站(www.luxian.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石桥镇党建办联系。地址:泸县石桥镇祥平街61号;邮编:646125;联系电话:0830-887541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石桥镇严格按照“公开、公正、高效、便民”的工作原则,紧盯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建设,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深走实。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信息发布情况。2023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422条。
从公开渠道来看,网站信息公开139条,占比32.9%;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开设政务微信1个、公开信息223条,占比52.8%,通过广播、政务服务场所等传统公开载体公开信息60条,占比14.2%。
2.回应关切情况。2023年,公开书记县长信箱或领导信箱(网上信访)办件3件,办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件148件,办复率100%、满意率97.3%。、人大代表建议和答复21件、政协提案和答复5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新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进入行政复议程序和行政诉讼程序均为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3年,坚持“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建立信息消息来源核实机制,多方核实发布信息事实,确保信息报道真实、全面、客观、公正。完善内容审核把关制度,确保信息准确客观。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管理情况。
结合石桥实际,科学利用现有资源,采取以政府网站为主,“村村响”广播、政务公开栏、微信公众号为辅的方式,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专人管理“四川泸县石桥党政信息平台”微信公众号。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压实监督责任,及时纠正错误,扎实推进整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意识不足,业务人员专业度有待提升;二是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深度和广度有待提升。
改进措施:一是强化培训,定期开展检查,确保本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准时、高效、有序推进。二是拓展拓宽信息公开深度、广度。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主动公开范围和事项,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努力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和群众获取信息的准确性,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效率与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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